| 本站所有出貨商品均經嚴格檢查,並以妥適包裝後才寄交消費者。為更加強對消費者權益之確保,本站訂有以下各項商品退、換貨之處理,依台灣消費者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,保障消費者之權益。 |
| 1. 消費者收到商品七日內,若有以下情形,請先行與本公司客服人員確認,由客服人員註記消費者姓名、聯絡電話及地址後方能辦理退、換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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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 商品本身有缺件、損壞或瑕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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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 非消費者訂購的商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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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. 運送中遭致損壞 |
| 2. 得退貨之商品,消費者要求退、換貨時,除應保持所有商品、附件、包裝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外,並應自行負擔運費於通知本站客服人員後三日內,將商品送達至本站所指定之地點,違反者不得退貨。經檢查無誤後,將儘速為您辦理換貨或退款相關手續。 |
| 3.有下列情形者,本站不作退換貨之處理,敬請見諒,無法接受者請勿下單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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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.未通知本站,逕行寄回商品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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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僅是屬於包裝盒或運輸專用箱因運輸過程所造成的破損,並非商品本身有損傷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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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消費者自行造成的商品損傷,標籤或證明文件污損或遺失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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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其外包裝為透明材質者(透明盒裝商品),不需拆封即可判斷好壞卻已被拆封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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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衣、襪類經過水洗、標籤或吊牌已被剪下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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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已標示不接受退貨之商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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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屬於特價或賠售商品類別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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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退、換貨之運費由消費者負擔退回之運費,本網站將負擔再寄回費用! |
| 4.商品庫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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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符合退貨手續者,如已無相同商品(斷貨),無法辦理換貨,經消費者同意時,將辦理退款,原則上以匯款方式辦理,匯款手續費由本站負擔,退款時間需一週以上,消費者需提供原匯款帳戶號碼及戶名。 |